一、服務對象:提供未滿3歲幼兒之照顧、諮詢及外展服務。
二、服務內容:
(一)親子活動:開放給社區有幼兒的家庭,提供家長與孩子互動的親子活動及照顧服務。
(二)托育服務諮詢:提供幼兒送托及照護問題諮詢,如送托費用、托育服務費補助、契約訂定、如何選擇托育機構或保母人員。
(三)幼兒照顧諮詢:由專業人員提供兒童發展篩檢和照顧技巧服務,協助父母教養幼兒及親職教育資訊。
(四)臨托服務: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因臨時事故送托服務。
(五)親職教育訓練及社區宣導:提供社會大眾正確育兒態度及觀念,積極宣導兒童托育、兒童人權、親職教育等議題,並藉由社區宣導推動兒童福利。同時,作為未來配合育兒津貼補助,地方實施6小時親職教育之前身。
(六)設置兒童玩具及圖書室:提供豐富育兒書籍、繪本、圖書、玩具等,使幼兒可以接觸新事物及經驗。
(七)外展服務:透過行動列車,提供社區有關托育資源訊息,豐富育兒書籍、繪本、圖書、玩具等,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活動式之托育資源中心。
三、申請方式:由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相關人員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收托規定申請之。
四、主辦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導單位:內政部兒童局)
六、聯絡電話:04-2250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