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u 發表於 2014-2-4 17:16 4 @. q- ?0 J7 K* `. h9 R
請問我是陸配,我父母的親屬關係都過2年了,因為都可以來台灣所以都沒重新辦理,如果他5月左右還在台灣,可以用 ... 6 A5 y1 Q9 b" F* x& |5 d8 Z% e8 _
這個就這樣規定的啦,就是有一定的效期,用於報稅的親屬關係證明,當時即使你父母還在台灣,也不行的。流程還是要照標準流程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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