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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名詞解釋: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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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 11:52: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一般說的勞健保其實是2部分組成:勞保(勞工保險)+健保(全民健康保險)


勞保部分
大陸配偶只要持有依親居留證就可以在台灣參加工作,就可以加入勞保(勞工保險)。勞保(勞工保險)就類似大陸的社會養老保險。

關於勞保(勞工保險)的詳細信息可以參考: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480-1-1.html

健保部分
大陸配偶在臺灣地區未設有戶籍,而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自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時起,亦應參加健保(全民健康保險)。但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不受六個月之限制。所稱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連續在臺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而台灣出生的子女自出生日加入健保。健保(全民健康保險)就類似大陸的社會醫療保險。

關於健保(全民健康保險)的詳細信息可以參考:http://www.xinzhumin.com/thread-48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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