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izumi 發表於 2014-8-19 06:54:07

離婚怎麼辦理?

若已辦理團聚已拿到入台證,但曾未機場面談入台。離婚程序如何辦理?是不是只要在大陸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台灣方面需要辦理何手續?謝謝。

kaka 發表於 2014-8-19 09:24:44

我覺得在大陸辦理就可以了,因為在台灣戶籍系統裡面還沒有結婚事實(只有等面談通過後到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後,系統才有台灣一方及大陸一方的結婚記錄)。

研夕 發表於 2014-8-19 09:40:11

卡卡说的是对的

克莉斯多 發表於 2014-8-19 15:42:44

嗯嗯,在臺還未設戶籍,在大陸就可。

bowwu2013 發表於 2014-8-20 02:36:39

先在大陸離婚~然後辦離婚公證~在去台灣戶政辦離婚

imaizumi 發表於 2014-9-2 06:54:08

到底需不需要公證?但台灣都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也未入台 ,怎麼辦理離婚

herber 發表於 2015-7-20 11:42:15

那如果是配偶已經來台,正常手續應該事先在台灣辦理離婚登記在回大陸辦理,或是一樣先在大陸辦理離婚登記公證後回台灣辦理

kaka 發表於 2015-7-20 16:14:49

2014.03兩岸人民離婚方式及程序

herber 發表於 2015-7-20 17:33:57

kaka 發表於 2015-7-20 16:14
2014.03兩岸人民離婚方式及程序

我的情形是這樣   在台灣財產是婚前所有,沒有爭議,但是在大陸財產是婚後所有,這部分有爭議,所以是不是在台灣辦理雙方意願離離婚,但是到大陸辦理調解或是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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