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yoka 發表於 2014-12-5 21:24:21

歹势啦,让我臭美一下,我的蓝本到了哈

本帖最後由 gogyoka 於 2014-12-5 21:25 編輯

我的蓝本到了喔,今天下午到的,我是12月1日下午搞定体检报告,然后马上到移民署办理,当时差不多四点左右。因为我上周体检时没打”德国麻疹“,等拿到报告说我的抗体不确定,所以需要补打,而且医生担心我会不会有怀孕可能,又让我验尿之类的,搞了一个半小时后,报告才给打合格。
本来移民署柜台小姐说大概要一周左右,我以为要到下周二左右才会收到,没想到今天下午就拿到手了哈,办事效率还真高。
我计划下下周先回大陆一下,在处理工作事情的同时,去办理紫本申请三年多签,这样往来两地就方便多了哈。
真高兴,能有这些论坛,因为帮我解答了很多疑问,谢谢分享经验的各位姐妹们。

白鴿 發表於 2014-12-6 03:18:06

摇摇头,结婚一年以后,你还这么高兴,我才是真正恭喜你。你现在大概也听不进去,和当年我一样,到了台湾,很快梦就醒了。揪心啊,听到大陆女孩嫁台湾。

克莉斯多 發表於 2014-12-5 22:15:25

恭喜妳

gogyoka 發表於 2014-12-6 10:30:49

呵呵,谢谢白鸽关心,我大概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我是闽南人,语言上在台湾没有障碍,我本身来台生活已经非常多次了;饮食上,更不用说了,与闽南一样;工作上,自己独立在网路做国际贸易,不需要到外面找工作,而且一直还在开发新的事业;世俗的眼光,管他去呢,反正老公爱我;其他呢,喔喔,还有婆媳问题,呵呵,目前没有,因为也没住一起,而且婆婆年纪大在他大哥家住都管不了我们;再其他呢,等有遇到再想办法去解决哈哈。对了,其实我们已经结婚很多年了,只是一直没去办这些手续。

AlweiLin@G 發表於 2014-12-8 13:34:37

恭喜恭喜!
順便請問一下,藍本是什麼意思呢?依親嗎?
還有我老婆第一次過來要買來回機票,本想說回程機票不要了,但是聽妳這樣講,好像還需要回程去辦另一本簽證。
若是我們安排2015/10回老家,那麼從2014/12~2015/10(蒂一次團聚身分來台)這段時間有強制要離台嗎?

gogyoka 發表於 2014-12-8 15:47:56

AlweiLin@G 發表於 2014-12-8 13:34
恭喜恭喜!
順便請問一下,藍本是什麼意思呢?依親嗎?
還有我老婆第一次過來要買來回機票,本想說回程機票不 ...

Hi Alwei,
蓝本的意思就是依亲居留证。
第一次团聚来台,只要通过入境面谈,移民官会在太太的团聚证上盖章在原来1个月的基础上延长5个月,说明在台时间可以长达6个月,并要求在30日内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体检、无犯罪记录登记公证的海基会认证,去移民署做依亲居留的申请,然后在申请日后1周左右会收到依亲居留证,也就是大家在说的蓝本,因为封面是蓝色的。

其实这次来台,如果没去办理依亲居留的申请,最长只可以一直呆上半年即6个月(团聚证上说的6个月),这种情况的话,然后6个月时间后就一定要回去,因为台湾只允许太太滞留半年。

如果太太有去办理依亲居留的申请,那么团聚证会被回收回去,移民署就会发蓝本给你,这个蓝本第一次给你的有效期是一年,这就说明太太这次来台可以呆一年,在蓝本快到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去移民署办延签,最长可以延2年半(延签时间的长短是看太太的大陆通行证的证件效期,所延长的时间就是比大陆通行证的证件效期早一个月)。

如果太太已经呆了一年,大陆通行证的效期还很久,而且又延了2年半,就可以不用回去办大陆通行证的居留多签,可以等到大陆通行证的效期结束前半年 再回大陆办这个居留多签的签注,这样可以节省往来交通费用及精力。

要不要早早的就办好居留多签的签注,这主要是取决于太太是否需要经常大陆台湾两地跑。

你看太太通行证的签注内页是不是这样写:出境有效期至2015年某月某日,意思是说请在这个日期前出境,不是说要在这个有效期内回来。

你再看通行证封面翻过来写的注意事项:有一句话,在签注有效期内出境,并在证件有效期内返回大陆。

呵呵,这样你应该能理解我上面所说的哈哈。
Hope above information can help you.

因为我个人情况,大陆通行证证件效期也不够长,而且明年马上要呆183天以上,为了工作上能够顺利进行(不用我在大陆当面处理的,电话网路就能解决的),所以这次我早点过去处理这些事情,并办理证件哈。

如果有不明之处,可以请教KAKA,他是热心的专业人士。

AlweiLin@G 發表於 2014-12-8 16:10:01

gogyoka 發表於 2014-12-8 15:47
Hi Alwei,
蓝本的意思就是依亲居留证。
第一次团聚来台,只要通过入境面谈,移民官会在太太的团聚证上盖 ...

非常感謝妳詳細的說明。

所以這次我太太來台停留時間取決於要不要辦理依親。

若是不辦理,那麼最長就是半年。

若辦理依親,那麼停留時間變成一年,最長得以延長至兩年半。

這樣我很清楚了,再次謝謝妳 ^_^

gogyoka 發表於 2014-12-8 16:22:43

AlweiLin@G 發表於 2014-12-8 16:10
非常感謝妳詳細的說明。

所以這次我太太來台停留時間取決於要不要辦理依親。


按照你现在的说词,理解正确,但我再补充一下,怕你有意会错误的地方:

若是不辦理,那麼最長就是半年。----   是的

这种情况下,下次太太要再来台,你还要再去办团聚申请(是不是办团聚或是其他的申请,我不是太确定),就不是直接有依亲居留证来台,这样真的不太方便。而且大陆通行证上也是每来台一次就要去大陆出入境办签注一次,真的很很不方便。

建议还是要去办理依亲居留的申请。

AlweiLin@G 發表於 2014-12-10 17:23:39

gogyoka 發表於 2014-12-8 16:22
按照你现在的说词,理解正确,但我再补充一下,怕你有意会错误的地方:

若是不辦理,那麼最長就是半年。 ...

明白,這次有預計去辦理依親,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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