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我的孩子以及我自己
我孩子出生就被診斷出患有先天性疾病. 雖然我是這個孩子的母親,但在治療問題上沒有決定權.我婆家都是長輩和男人說了算.但他們壹點醫學常識都沒有, 我的建議又聽不進去.就這樣孩子的疾病被耽誤治療.現在雙腎萎縮.還要導尿.長期以來我遭受家庭暴力. 我很想離開這個家, 但是壹旦我走了, 這個家庭沒有人有能力去照顧這樣的小孩.走上換腎的道路是必然的.現在都是我在尋找醫療資源, 聯系病友會.我很累.工作,照顧孩子,尋找救治渠道,還要和這家人周旋.
姐妹們, 請幫我想想如何才能拯救我的孩子以及我自己.
如果离婚, 怎么样才能保护到孩子,他们已经令他肾萎缩. 對台灣的這些兒童救援福利相關的不大了解。可以打電話問問1999市民熱線詢問下,或者發mail問下 如果沒有取得臺灣身份證的情況下, 有沒有可能等孩子長大了,自己選擇跟隨哪方? 等成年了,當然可以自己選擇跟著誰,但如果從小是跟着一方長大,有感情了,也有受熏陶,應該比較難和另外一邊生活吧,我亂猜的,不很確定的。 如果取得了小孩的共同監護權, 我的依親居留身份依然有效. 但是不是有規定,小孩必須每年在臺灣居住滿183天,否則依親居留身份會被取消. houhui 發表於 2015-2-25 11:33
如果取得了小孩的共同監護權, 我的依親居留身份依然有效. 但是不是有規定,小孩必須每年在臺灣居住滿183天, ...
沒見過有這個規定呢,也沒聽到過. 如果是共同監護, 會不會衍生出各種問題.比如上學時期有些文件是否需要雙方共同簽字. 如果對方在異地,很麻煩. 孩子交给专业的医生治疗,千万不能耽误。然后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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