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結婚前但想先在台灣一同生活一段時間該怎麼辦?
因為剛出社會,我與女朋友想一起在台灣努力一段時間後再結婚,但礙於法令,大陸人只能在台自由行15天。請問大家,未有法律婚姻前,我該如何做才能讓女朋友在台灣較長時間(以季計算)居住?
謝謝大家的回應
建議你看移民署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須知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lp.asp?ctNode=32595&CtUnit=16735&BaseDSD=111&mp=1
項目有 : 社會交流 、參訪 、觀光 、停留 、居留 、定居 、醫療服務交流
每對結婚的夫妻在台灣也是努力打拼 ! 到依親階段大陸配偶才有工作權 , 如果有合法抄捷徑的方法我想大家都會想知道. 目前大陸地區人民不是依親及結婚之類的(直系親屬在台灣),然後除工作(少數精英類的),就只有在台灣買房子了(審核也很 嚴格,每年可以在台灣住4個月) 别的好像比较难耶,不然申请几次自由行好了,呵呵~ 好像有点困难的,除非是金领精英~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