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想復婚
一時衝動下答應了大陸老婆的離婚所求,也在大陸辨完離婚手續,現在老婆想復婚,是否我還要重新重頭辦理手續才能结婚,因為台湾這裡我還没去户政辦理離婚,而且老婆的居留證也没註銷,那如果要復婚要從頭來過辦單身證明然後大陸结婚,她来台湾也得重新面试,重新辦理入台证吗。有朋友辦過,沒有復婚一說,只能把台灣這邊的離婚手續辦好,再重新申請結婚。所有程序重新走過一次 那居留証还没註銷,是否依然可以來台湾。 婚姻不是兒戲,復婚之後要好好經營喔。
good luck eq0605a 發表於 2015-6-25 11:20
那居留証还没註銷,是否依然可以來台湾。
最好打电话问移民署,按理说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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