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hui 發表於 2015-7-28 17:39:18

离婚程序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已经过海基会公正,比对,寄回大陆。
电话大陆民政局,他们说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在民政局的数据库里,可我还是结婚状态。
姐妹们,就这样好了吗?还需要双方再去大陆民政局登记离婚吗?


kaka 發表於 2015-7-29 21:41:21

應該還是需要的吧~否則他們也不知道你們離婚了。
兩岸離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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