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签跟注销户籍可以同时进行吗?
请问:我今天办好台湾身份证了,12號要回去注销户籍,我的紫色本通行证沒過期,到2016年的,但出境日期只到今年的3月15号,那我這次回去注銷戶籍,是要再去加簽一次嗎?加簽跟注銷戶籍可以同時進行嗎?還是得等我加簽完了,才能拿紫色本跟其它資料去注銷戶籍?謝謝還蠻快的,我9月4號申請,昨天10月5號就收到了。 没错你还需要加签一次,先加签后面再去办理其他的吧,等妳办好回到台湾最后才要上缴给移民署剪角的。 好象其他人分享都是去办完手续后才去加签,到时候他们给你一个 一次出境有效的
先去加签也应该是可以,但是可能我怕十几天后你拿到证件了,再办手续后又要再去加签一次,然后把你第一次加签的作废。只是怕这样子
感謝二位的回答喔,看來還是得到了那邊才知道要先做哪一個動作了,最好是象卡卡講的這樣,辦好了最後給我一次出境的證件。 lqy 發表於 2015-10-7 09:30
感謝二位的回答喔,看來還是得到了那邊才知道要先做哪一個動作了,最好是象卡卡講的這樣,辦好了最後給我一 ...
應該還是要啦,否則你怎麼回台灣,你又沒且不能辦台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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