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a 發表於 2016-9-17 14:23:20

應該不是公證和岳父岳母的公證吧~
大陸方面是大陸配偶和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
在台灣移民署就看當事人是有戶籍台灣人的配偶就可以了。
其實申請也是陸配申請即可,只是保證人要台灣人罷了。
不用把問題搞的這麼複雜。

蒙蒙 發表於 2016-9-21 22:20:14

Jude3001 發表於 2016-9-17 00:27
台中移民署告訴我:
"只要我太太(大陸籍)到台灣的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即可辦理她爸媽來台探親,無須等到依親 ...

办理好结婚登记后,需要到移民署申请依亲居留证,拿到依亲居留证之后才能申请陆配父母的探亲签证。


我在申请探亲签证的时候,和移民署确认过。一定要拿到依亲居留证!

kaka 發表於 2016-9-21 23:28:41

蒙蒙 發表於 2016-9-21 22:20
办理好结婚登记后,需要到移民署申请依亲居留证,拿到依亲居留证之后才能申请陆配父母的探亲签证。




哇?!
那我還是找時間寫信問問移民署好了
因為法令裏面好像說配偶就可以了,沒說要依親居留。
等問問保險點

蒙蒙 發表於 2016-9-29 23:32:39

kaka 發表於 2016-9-21 23:28
哇?!
那我還是找時間寫信問問移民署好了
因為法令裏面好像說配偶就可以了,沒說要依親居留。


当时来台结婚登记的时候,时间比较紧张,所以登记了之后就去移民署,想说我的依亲居留证和父母的探亲签证一起办理,这样节省时间。

移民署答复说不行。一定要先拿到依亲居留证,才能给陆配父母申请探亲签证。

所以最后是我的依亲居留证是在回大陆前一天办好的,到移民署拿证的当天再给父母申请的探亲签证。
父母的探亲签证是老公SF快递回大陆的。

不知道现在法令政策是否有变动。至少16年3月前是要先拿到依亲居留证之后,才能申请父母探亲签证的。

可以再和移民署确认一下哦~~~

仅供参考。



kaka 發表於 2016-9-29 23:43:53

蒙蒙 發表於 2016-9-29 23:32
当时来台结婚登记的时候,时间比较紧张,所以登记了之后就去移民署,想说我的依亲居留证和父母的探亲签证 ...

本署回復如下: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以下簡稱入臺辦法)第23條2款及第4款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短期探親:……二、為經許可團聚並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之父母。……四、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之父母或大陸地區子女之配偶。」故臺灣人的大陸配偶的父母得依前揭規定申請來臺短期探親,並未要求必須是在臺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的父母始得申請,在團聚階段,大陸配偶之父母亦得申請來臺短期探親。 以上回復供您參考,如仍有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諮詢,謝謝您的來信。


以上是上個周詢問得到的答復,所以就是按照法令裏面的說明,只要是配偶就可以,也就是登記之後就可以,是否以前有限制就不知道了,至少現在是這樣,所以就按照現在的法令吧

蒙蒙 發表於 2016-10-10 12:22:12

kaka 發表於 2016-9-29 23:43
本署回復如下: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以下簡稱入臺辦法)第23條2款及第4款規定「大陸地區 ...


1. 我是如實且詳細描述當時辦證詩所遇到的情況,并無虛構。

2. 就如您當時針對“陸配如何辦理到香港簽注”問題,郵件問來問去“一定要回大陸”,而我還不是只用居留證+紫本就直接台北香港往返的道理一樣。。。紙上談兵何用?

3. 政策一直都是死的,每個部門每個人的解讀不同。我當時遇到的就是這個情況。

4. 如果您認為您的解答才是權威,那你開這個論壇作甚?你自己解答就好了嘛,您是權威呀!

綜上所述,麻煩請您將我所有的帖子、留言等內容刪除!!!畢竟您才是權威呀!!

感謝!後會無期!!



kaka 發表於 2016-10-10 17:04:27

蒙蒙 發表於 2016-10-10 12:22
1. 我是如實且詳細描述當時辦證詩所遇到的情況,并無虛構。

2. 就如您當時針對“陸配如何辦理到香港簽 ...
不同时期的规定可能是不同的,我有说你写的是虚构的吗?
我不是权威,我之前很多也是很多资讯想当然的以为是这样子,但实际不是。

我上面所写的是我写信按照上面的内容询问移民署,我直接复制移民署的回信,不知道怎么说惹到你了?我只是把回答我的联络人的信息隐藏了,因为直接贴上人家的姓名和电话,可能是不妥当的,如果你有询问移民署过问题,相信你也知道他们的回答说怎么样的。

你在论坛也是很热心,大家就自己所了解到咨询提供询问者,都只是提供询问者参考使用,我的署名都有写,很可能看到的人不是当下最新的法令,如果条件允许还是请直接联络移民署等机构。
香港的部分,我只能提供官方的解答,如果官方说不行,我照实转述,实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是得便宜更好,如果官方说不可以,我根据大家的部分经验说,其实是没问题的,可以随便走,万一哪天有人因为这个而受罚被限制了,我想首先肯定是会怪罪我。所以我转述官方的,也提供目前不少人的现状,要怎么走,还是当事人自己决定。还可以举例,到台湾可以带生的腊肠香肠之类的吗?按照规定是不行的,但很多人私自携带其实也没被抓,但我不能根据大家大部分都没被抓就说,没问题,可以带着些东西入境,只能根据官方的说法,是不能携带的,只是大部分人带是没被抓到,如果包装好,不被狗闻见很大几率没事,但是一旦抓到,没收是肯定的,甚至还可能是罚款,之前在QQ群就见到有人是收到罚款通知单的。这是针对你说的香港的那个的解答,如果你是提问者,你希望我给你什么回答呢?

LENANVSLUNAN 發表於 2017-1-10 04:15:43

蒙蒙 發表於 2016-10-10 12:22
1. 我是如實且詳細描述當時辦證詩所遇到的情況,并無虛構。

2. 就如您當時針對“陸配如何辦理到香港簽 ...

您講的是經驗 人家講的是法令 雖然經驗重要 但一切還是以法令為基礎 經驗再高當和法令相抵觸的時候就有風險 人家只是就法令上來解釋 保險度較高 但絕不是不尊重你

atomulee 發表於 2017-1-11 15:38:40

剛剛台中移民署問的結果,還是得拿到依親居留後才能辦理。
真是各種不便( ̄◇ ̄;)

kaka 發表於 2017-1-11 22:23:36

atomulee 發表於 2017-1-11 15:38
剛剛台中移民署問的結果,還是得拿到依親居留後才能辦理。
真是各種不便( ̄◇ ̄;) ...

怎麼官方提示的都還是不一樣的結果~~
我找出當時郵件回覆我的專員的聯絡電話和分機,不然你問下他好了。
聯絡方式我用私訊發給你
頁: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陸配父母申請探親 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