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大陸除籍證明,求解?
請問版里有沒有哪位遇到過這種狀況:因為要申請身份證的關係,
下次回去想要辦理除籍證明+一次性簽注,
但是《通行證》(紫本)已到期(2016/08/26),
那回去要重新補發《通行證》才能辦理一次性簽注嗎?
等證件下來才能去派出所辦理除籍及後續的公證??
這樣那本通行證也就只會用到這一次,
回台灣申請身份證時不是移民署就會收回?
問題很棘手,勞煩大家提供訊息讓我參考,謝謝。
紫本過期回去入境很麻煩吧,看看你那裏地方能不能叫家人代辦注銷戶口吧,這樣也不用回去了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