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關係證明, 公證處不願意寄送到海基會, 怎麼辦?
辦理配偶的親屬關係證明 (為了我老婆的父母親來台探親) 但公證處公證後說不願意寄送到海基會要我們自己寄送, 請問該麼寄? 以及能否找其他直轄市公證處幫忙寄送?
另外請問在台灣辦理的探親證的親屬關係證明, 是否不用海基會認證?大陸這邊公證處說不用的 所以不願意寄 大陆办的公证书,需要自己或亲属自已领取或邮递,如果要寄到海基会,需要你们自己办理。因为这个是到付的,就是收件人需要付邮资。 但之前辦理無犯罪證明跟結婚證, 都是在辦理公證的時候付運費的, 且海基會應該也只是收公證處的資料, 不能透過個人的吧??? 我的理解是這樣 不是要拿到司法局请他们寄到海基会么?我之前结婚公正就是这样办的,现在办无犯罪证明,准备明天拿去司法局 找專辦涉外公證處問問 主要我找的公證處是市級, 市級的說省級的告訴他們, 探親證不需要透過海基會認證...所以堅持說不幫我們寄送, 因此市級的也一直跟我們說不能寄 (當初無犯罪證明跟結婚證都同一個公證處, 都是可以寄送, 現在就卡再說探親證不需要所以不願意....)...好煩阿然後我連繫台灣移民署總部, 所有大陸文件都必須被公證且是寄送到海基會認證的 參考之前論譠上有人分享的經驗,公證用途要說是報稅用的,不要寫探親用,這樣就符合可以寄送到海基會,我就是這樣辦好的。 lovemari 發表於 2018-5-30 08:24
主要我找的公證處是市級, 市級的說省級的告訴他們, 探親證不需要透過海基會認證...所以堅持說不幫我們寄送, ...
公证用途要写报税,不要写亲属关系。报税在寄送的业务范围内 我之前辦結婚公證的時候同時一起送親屬關係公證沒有遇到任何阻礙,目前已經在辦依親居留了
申請地是廣東信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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