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mgkpcv 發表於 2019-9-14 11:27:05

請問 團聚階段 大陸居民申請入出台灣申請表

請問 團聚階段 大陸居民申請入出台灣申請表 這個可以由台方填寫嗎 還是必須陸方填寫
同時 還有一個保證書 不知道怎麼用
感謝

TTGG6868 發表於 2019-9-14 14:52:14

大陸居民申請入出台灣申請表台方寫
保證書是指你到台後如果有發生事情時這填寫人要對你負相當責任
2份表都去移民署填寫有不懂的可以問志工

TTGG6868 發表於 2019-9-14 14:54:54

申請來臺團聚應備文件:
(一)
       
詳盡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並貼最近2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服務站有表格)
(二)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其他證照或足資證明身分文件影本;第2次來臺者,請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影本或大陸護照影本。(大陸身份證的複印件)
(三)
       
初次申請檢附結婚公證書或結婚證件影本並經海基會驗證<正本驗畢歸還>及臺灣配偶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再次申請來臺者,檢附已辦理結婚登記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前面說驗證過的結婚公證書)
(四)
       
保證書:保證人應出具親自簽名之保證書,及保證人國民身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並由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查核(保證人資格請參閱保證書背面之說明)。(現在就團聚的時候需要保證書,之後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都不需提交保證書了)
(五)
       
委託書;除申請人在海外地區、香港或澳門或被探人親自送件外,由在臺其他親友或旅行社代為送件者,應附委託書。(台灣配偶親自送件的話就不需要)
(六)
       
第1次申請來臺團聚者,臺灣地區配偶應填寫「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團聚資料表」。
(七)
       
申請人在第三地區,應另檢附第三地區再入境簽證或第三地區居留證或香港身分證影本1件(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需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須經由指定之機場、港口入境)。
(八)
       
證照費新臺幣600元,郵寄者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及住址,自取者免附。

克莉斯多 發表於 2019-9-14 22:07:05

由台方写,保证书那记得只是需要签名,台湾配偶签。去申请的时候表上就会有需要保证人签名的地方。

TTGG6868 發表於 2019-9-15 14:12:21

本帖最後由 TTGG6868 於 2019-9-15 14:3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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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GG6868 發表於 2019-9-15 14:32:41

還要貼身份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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