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imura 發表於 2020-12-23 15:47:06

民國109年1月1日起外籍人士所得報帳注意事項

民國109年1月1日起外籍人士所得報帳注意事項說明:
[*]依據勞動部108年8月19日勞動條2字第1080130910號函、所得稅法第7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配合勞動部公告每月基本工資自109年1月1日起調升為23,800元,爰此,自該生效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外籍人士,各單位申報所得時,全月薪資給付總額超過35,700元(基本工資之1.5倍)者,應扣繳18%稅額;未超過35,700元者,則應扣繳6%稅額。
[*]外籍人士得否以居住者身份扣繳所得稅,係以「一課稅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滿183天為判斷標準,即108年度與109年度須分別計算,請勿以108年度已滿183天,109年度即逕予填寫已滿183天。
[*]各單位於申報109年度外籍人士所得時,請重新確認該外籍人士109年度(指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是否會滿183天,並依其身份適用之扣繳率標準扣繳稅額。(為確保境內居留滿183天,請依其護照出入境紀錄計算之)
[*]相關業務請參考出納組網頁→常見問題→「非居住者」各類所得申報作業。
公司突然群發了這個給外籍人士,但是我記得我們好像是算居住者啊,不知道怎樣
https://www.doc.ncnu.edu.tw/cashier/attachments/article/65/109%E5%B9%B4%E5%A4%96%E7%B1%8D%E4%BA%BA%E5%A3%AB%E6%89%80%E5%BE%97%E5%A0%B1%E5%B8%B3%E6%B3%A8%E6%84%8F%E4%BA%8B%E9%A0%85.pdf



liangsea 發表於 2020-12-24 16:16:25

不論持什麼證件、國籍、是否合法移民,只看從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是否累計在台灣滿183天,滿就是台灣稅務居民,就不會適用上述第二點的稅率。

kaka 發表於 2020-12-24 16:54:13

基本陸配在台灣居住上班有會被記錄的所得,一般都會超過183天,就是按照和台灣人一樣的稅率了。
並且陸配一般是配偶直接合併申報
即使自己去申報,列印出來的單子也會直接顯示你在前一年的出入境記錄。

小巧玲珑 發表於 2021-1-16 20:08:27

在臺灣一直沒有外出工作,當然也沒有收入,請問要報稅嗎?

kaka 發表於 2021-1-18 16:32:54

小巧玲珑 發表於 2021-1-16 20:08
在臺灣一直沒有外出工作,當然也沒有收入,請問要報稅嗎?

基本就配偶申報的時候就用 夫妻合併申報就可以了,自己沒有外出工作,夫妻合併申報的免稅額更多,這樣本來配偶要繳稅,可能就變不用繳稅了。

如果就單身,那建議還是去報稅下啦,但沒有收入,最後申報的結果就是免稅,就走走過場,用健保卡或者是自然人憑證在線報稅就很方便省事,5月整月都可以辦理。

克莉斯多 發表於 2021-1-19 00:14:32

小巧玲珑 發表於 2021-1-16 20:08
在臺灣一直沒有外出工作,當然也沒有收入,請問要報稅嗎?

要喔,每个人都要报的。

purimura 發表於 2021-7-22 15:19:40

後來事實證明,只是HR 統一給外籍員工發了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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