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依親居留相關問題
本帖最後由 jjtc15951 於 2024-11-7 22:09 編輯陸配依親居留相關問題。。。 請先至中國大陸公安局辦理無犯罪記錄之證明,再持向當地涉台公證處辦理「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依移民署有關大陸配偶申請來台依親居留之相關規定,公證書證明之時間需為「最近五年內」之刑事紀錄,且為最近三個月內出具之證明,所證明未受刑事處分之區域應為「在大陸」,而非單一省份或地區(如:江蘇省、浙江省舟山市等)。
公安局不給辦理嗎?一般是先去當地的公證處看這個怎麼開,他們會告訴你去哪個指定的地方申請,如果這個指定的地方不給你辦理,你可以看看當地有 沒有其他是有資質辦理涉臺公證的,有的程式有好幾家公證處都可以,也許其他家就告訴你另外一個地方的,如果另外一個地方的公安局給你開,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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