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入台證我記得是6個月內有效,你有6個月的時間辦理好結婚登記及赴台手續並入境台灣。如果實在不夠,可以在台灣申請延期一次,也只能延期一次,時間也是6個月。
\' d* J) V4 b- Q& L0 M' n
3 n4 ^3 B$ X% F7 f, e, E4 M7 k0 R到台灣辦理好依親居留不需要馬上回大陸,最晚只要在證件到期前回大陸就可以了(大多數人是接近5年的時間),那個簽注是從大陸出發到台灣用的,你已經到台灣了,就可以忽略那個簽注了。0 M0 e* K# T: V5 U! p) g3 z) `/ a$ Q
& |7 S Z9 r, T% d三年多簽就是你在台灣是居留身份,那麼之後回大陸的時候就可以申請三年多簽,如果證件本身效期不足3年,則直接給你換一本新的,然後上面的簽注是三年多簽的簽注。
/ E) Y( Q9 H9 Z0 z, e4 d4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