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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12 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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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inkchen 於 2015-9-12 14:1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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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請團聚資料後還要待家訪 ,面談呢(面談是有部分要,不是機場的面談哦!); p X' X+ _0 B: w* Y/ {
家訪的時候也不確定,要看地方,通常北部要等久一點(雲林等10天來家訪,不用面談), Z$ I( E1 C/ w8 Q: B% I9 K
無犯罪證明也可以現在辦,但注意有效期是3個月。怕來不及也可以等你家訪完再去辦,通常家訪通過後一個星期就可以拿到入臺證。(因為北部家訪有可能要等一個多月的). ^2 q! ^- A; Y: \: {8 r* |
健保問題:樓上所說親戚朋友的公司辦,意思是有工作就不在6個月的限制。
; N# e, G ~ D( s; B! V* D$ ` 在沒有健保前可以公所去申請10次的免費檢查(雎體情況太太來臺辦依親的時候移民署問 問看,我記得當時工作人員有說這方面的資詢,有個單子)一周內辦好依親不太可能,因為還要體檢,(孕婦可不做X光檢查,要記得跟醫生說已懷孕喔)。體檢報報告也要一個星期才能拿到。5 W+ e& ~5 }9 p* B(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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