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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9-18 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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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nshinz 於 2016-9-18 14:11 編輯 % d0 ^4 r8 W. [* X9 y
# X, q1 B+ g6 G# k- ^5 s1 l分享一下我的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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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須等陸籍配偶拿到居留證之後才能辦理父母來台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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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來台探親需要出示經過海基會驗證的關係文書,所以如果探的是你太太,那就是你太太和她父母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如果探的是你,那就是你和你岳父/岳母的關係,這個在大陸時候就要辦好了,因為親屬關係書公正後再到達海基會基本都需要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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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 I$ A! x6 C; q) ]! j2 ]5 t3、移民署查驗完畢(包括居留證、關係書、台灣配偶的身份證、資料表等資料後),基本會在1個星期發給你父母的來台探親證(也就是探親的入台证),你把這張紙郵寄給他們,他們憑藉這張紙去大陸公安辦理T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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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當時也是著急,郵寄又怕太久,所以我是直接高清掃描給他們,讓他們自己去影印彩色的,然後去大陸公安辦理,結果也是OK的,可以提供給你參考). ^7 q" C! C' S6 y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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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下來,基本要7天(台移民署審核)+5天(郵寄)+大陸公安製證和下發簽注(14天),所以你要提前安排出一個月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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