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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9-20 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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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結婚登記都辦好了,也就是說已經在團聚階段了。5 u: C, t! T: x8 i" t: I
! }8 H* d. Y( O: p5 M如果想要方便多次出入境,答案就是沒有。樓上提出醫美,沒必要,醫美只能15天,3個月有效,而且貴。既然都已在團聚階段,如果想去台灣,直接再辦二次團聚就行。也可以繼續三次團聚,四次團聚。。。等。團聚每次可待6個月。但不管如何,至少都需要提前1個月準備時間,把入台證+大陸相關簽注給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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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辦理了依親居留證,才可以想啥時去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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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 z+ G; z, |PS:如果要辦依親,還是建議您辦好拿到依親居留的正式的卡(藍色),再回大陸,避免可能存在的刁難。(缺點就是必須在台至少大概3週左右,搞定體檢報告+提出申請+製證拿證)。假期實在排不出來,那就只能先拿副本咯。 u( X4 X' v% G4 @! D6 z
0 H$ P- L2 `8 o! H2nd PS: 一旦進入依親居留階段,就不能逆行回到團聚階段。依親居留的卡,一定要在有效期內去申請換發,尤其第1次只給1年,所以時間很快的會需要換發。在依親階段,一定要定期檢查雙證(大通證+依親證)是否有效。一旦其中一個快到期,必須盡快申請換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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