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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6大陸宣佈31項促進兩岸交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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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7 00:24: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第5屆海峽論壇今天在廈門舉行大會,大陸並公佈31項促進兩岸交流新措施,其中涉及兩岸人員往來、赴台旅遊、就業、基層調解、文化交流、版權交易、兩岸直航、台商融資等。

新華社報導,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新增授權大陸11個省、區、市公安機關為在當地的台灣居民換發、補發5年有效台胞證等。這樣,可為在大陸的台灣居民換發、補發5年有效台胞證的省、區、市已有20個。

開放瀋陽、鄭州、武漢等13個城市作為第3批大陸居民赴台灣個人旅遊(自由行)試點城市;並將於近期增加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組團社。

增加向台灣居民開放10類(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包括:通信、出版、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管理諮詢師、假(義)肢與矯形器製作師、地震安全評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註冊驗船師、註冊設備監理師、註冊計量師。

擬就認可和執行台灣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出具的民事調解書,發佈司法解釋。

新設立11家海峽兩岸交流基地。

設立首批10家海峽兩岸文化交流基地。

同意福建設立「國家海峽版權交易中心」;同意福建開展「加強國產網路遊戲屬地管理試點」;同意福建設立「海峽國家數字(數位)出版產業基地」;允許台灣居民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

積極促進兩岸郵輪運輸經濟發展;積極支持兩岸客貨滾裝輪運輸發展;同意兩岸互設驗船機構或辦事處等。

此外,福建贈送台北市立動物園3隻小貓熊、開展台資中小企業助保金貸款、設立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安排專項資金資助台資企業和對台科技合作企業的科研項目、在漳州設立海峽兩岸新型農民交流培訓基地。

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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