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注册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查看: 6769|回復: 5

[求助] 依親階段,之前有回大陸超過3個月,現已回台,現在可否提前準備好申請長期需要用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10-23 22:08: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現在仍在依親階段,因之前每年都沒有累計到183天.7 s5 o" S: J9 l  J& r( ?
目前我已回台長期居住了(即之後每次回大陸的天數都不會超過3個月,每年在台纍計天數也一定會超過183天).
0 Y3 u# u' k1 T- Q4 ^依目前仍在6年才取得身份證的情況下,我目前可以先準備好4年後申請長期居留用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並公證)嗎?' a6 S# k1 V8 p. w8 V/ }
即,我想在下一次回大陸的時候,就去辦好無犯罪記錄證明(並公證).
5 X3 i' L9 H) U4 g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呢?1 |* W! n  y2 w( J, A
發表於 2013-10-24 01:01:31 | 顯示全部樓層
無犯罪記錄公證主要是申請依親居留和長期居留、定居的時候使用,自公證日期起三個月內有效.所以你現在公證是沒有用處的。) l$ D/ v) x, m3 b2 {0 p2 l
5 G2 S/ |# w* F9 u; |5 t8 y3 {# b
而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想證明在你公證之前是無犯罪記錄的,而後的時間又都是在台灣,這樣是否可行,按情理上是說的過去,但法令上看應該是不行的,法令上就是說如果依親居留期間離開台灣單次沒超過3個月免付,沒特別分開指明是在依親居留年限(你打算之後的4年常住期間)還是不算依親居留年限(在你目前之前的)之間的。
1 @& k% i' e4 I+ f- c: ^! k# i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0-24 10:58: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ongmrs 於 2013-10-24 11:05 編輯 / {, i3 L6 N) e) {
kaka 發表於 2013-10-24 01:01
9 G6 F1 o! }  _6 U0 h0 T8 i無犯罪記錄公證主要是申請依親居留和長期居留、定居的時候使用,自公證日期起三個月內有效.所以你現在公證 ...
4 A, L  f; I3 n
謝謝kaka...1 }' t" e( F* e$ |; j
因為我是在想,如果在依親階段(離申請長期居留還有挺久遠的時間)辦好無犯罪證明之後,我就馬上回台灣了,回台之後有沒有"犯罪"這應該也是算在台灣地區範圍內了.
  j; k6 S/ z% w5 g/ R如果在準備回台連續長期居住之前,可以先辦好這種證明,也不用到時候特意回大陸,來去遙遠路程再折騰一次了.& q; S; I2 S" V) T5 u. X/ \
從情理上來看,感覺是挺合理的,只不過不知道移民署是怎麼去定義的.也不知道眾多姐妹們,會不會有人遇到過此種狀況.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0-24 12:06:21 | 顯示全部樓層
hongmrs 發表於 2013-10-24 10:58
; W. M7 t# H7 g& E2 ]" ?謝謝kaka...
" l. O# Y! D7 @因為我是在想,如果在依親階段(離申請長期居留還有挺久遠的時間)辦好無犯罪證明之後,我就馬上 ...

3 b8 ^2 g8 G4 j對,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把時間分成兩段來看嘛~, i+ e/ y% ]/ k( q' h/ U
我猜想可能移民署未必會這樣操作的,會格外增加他們的困擾。
+ k+ z: b0 c1 h1 F  L1 T! w
5 X+ c% @* ?# D' x另外辦理這個公證,應該也不用本人去處理吧,把證件什麼的給你的家人,讓他們去幫你辦理就是, 你就在台灣等著收公證書就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3-10-24 20:31:50 | 顯示全部樓層
kaka 發表於 2013-10-24 12:06
7 t+ M7 L6 V8 P& o* L: j1 V( T4 H對,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把時間分成兩段來看嘛~
9 `# ~1 x1 f  {/ X我猜想可能移民署未必會這樣操作的,會格外增加他們的困 ...

% G* C2 n. D$ e& \! N# ?  z: m嗯,確實不行.今天問了移民署,說是一定要申請長期前三個月的才可以,不可以提早準備,就算是人一直在台灣也不行.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钱 +5 收起 理由
kaka + 5 謝謝分享最終結果!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1-1 14:34:17 | 顯示全部樓層
hongmrs 發表於 2013-10-24 20:31 ) ~7 e5 W( d% _  Q' ]" U
嗯,確實不行.今天問了移民署,說是一定要申請長期前三個月的才可以,不可以提早準備,就算是人一直在台灣也 ...

: d! \+ s9 R# e是的,如果要拿身分證似乎可以不用先拿長期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册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新住民大陸配偶論壇

GMT+8, 2026-2-24 10:27 , Processed in 0.03473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