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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依親階段,之前有回大陸超過3個月,現已回台,現在可否提前準備好申請長期需要用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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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3 22:08: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現在仍在依親階段,因之前每年都沒有累計到183天.
- C) C4 M" V9 S: H目前我已回台長期居住了(即之後每次回大陸的天數都不會超過3個月,每年在台纍計天數也一定會超過183天).9 q/ o9 q$ V$ P7 S& T) {
依目前仍在6年才取得身份證的情況下,我目前可以先準備好4年後申請長期居留用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並公證)嗎?+ f7 R1 S1 D4 h- f
即,我想在下一次回大陸的時候,就去辦好無犯罪記錄證明(並公證).( o+ M) W- U! s8 e: F' E
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呢?. P0 b: D: n* Z2 Q% K2 e
發表於 2013-10-24 01:01:31 | 顯示全部樓層
無犯罪記錄公證主要是申請依親居留和長期居留、定居的時候使用,自公證日期起三個月內有效.所以你現在公證是沒有用處的。7 P6 s( r; x  T  T
) R& l" }5 P' W' H' ]! B) y
而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想證明在你公證之前是無犯罪記錄的,而後的時間又都是在台灣,這樣是否可行,按情理上是說的過去,但法令上看應該是不行的,法令上就是說如果依親居留期間離開台灣單次沒超過3個月免付,沒特別分開指明是在依親居留年限(你打算之後的4年常住期間)還是不算依親居留年限(在你目前之前的)之間的。
1 r, L' [5 V& E# p  g: t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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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24 10:58: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ongmrs 於 2013-10-24 11:05 編輯 6 F9 X* T, H: Z3 P: i& e; h
kaka 發表於 2013-10-24 01:01 : {3 b* L' s  X' i- L
無犯罪記錄公證主要是申請依親居留和長期居留、定居的時候使用,自公證日期起三個月內有效.所以你現在公證 ...

, {; J& r$ }) b9 E. G謝謝kaka...) X7 {% H# \9 F5 u
因為我是在想,如果在依親階段(離申請長期居留還有挺久遠的時間)辦好無犯罪證明之後,我就馬上回台灣了,回台之後有沒有"犯罪"這應該也是算在台灣地區範圍內了.6 [$ j  @' u1 h/ Z/ [5 G+ H$ S  U
如果在準備回台連續長期居住之前,可以先辦好這種證明,也不用到時候特意回大陸,來去遙遠路程再折騰一次了.' ^2 c2 W9 `, u; A6 J
從情理上來看,感覺是挺合理的,只不過不知道移民署是怎麼去定義的.也不知道眾多姐妹們,會不會有人遇到過此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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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4 12:06:21 | 顯示全部樓層
hongmrs 發表於 2013-10-24 10:58 % @7 z0 J+ R; V- q
謝謝kaka...* \+ V) P& v3 n- d; Y
因為我是在想,如果在依親階段(離申請長期居留還有挺久遠的時間)辦好無犯罪證明之後,我就馬上 ...

, r7 s4 [* r8 D) Q! U; h4 Q對,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把時間分成兩段來看嘛~
3 s: h5 T+ [# v( P我猜想可能移民署未必會這樣操作的,會格外增加他們的困擾。
% |6 C6 N1 m- N0 b6 t% j3 r3 V8 B  W8 [& w- f- J6 a$ E$ G* T
另外辦理這個公證,應該也不用本人去處理吧,把證件什麼的給你的家人,讓他們去幫你辦理就是, 你就在台灣等著收公證書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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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24 20:31:50 | 顯示全部樓層
kaka 發表於 2013-10-24 12:06 6 e( u3 q; M* c  _2 V& B5 J7 e( R
對,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把時間分成兩段來看嘛~
# g1 I3 h. v, `% g5 r我猜想可能移民署未必會這樣操作的,會格外增加他們的困 ...

3 |5 Z" u* z) q$ P嗯,確實不行.今天問了移民署,說是一定要申請長期前三個月的才可以,不可以提早準備,就算是人一直在台灣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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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 14:34:17 | 顯示全部樓層
hongmrs 發表於 2013-10-24 20:31
9 ]3 }& t' b# j嗯,確實不行.今天問了移民署,說是一定要申請長期前三個月的才可以,不可以提早準備,就算是人一直在台灣也 ...

, d% |# E' [5 e! T/ d! N* R# Z是的,如果要拿身分證似乎可以不用先拿長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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