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去找你說的法律原文,沒看到你說的條款啊~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01
並且即使有,我覺得那共產國家也不會說指大陸啦,即使其他國家都有承認,大陸也不會承認,因為台灣的憲法裡面就不認為大陸是一另外一個國家,而還是中華民國的淪陷地區而已(台澎金馬是自由地區),那既然還算是中華民國的地盤,何來的雙重國籍呢~
其實這樣什麼國籍,戶籍的也不用去細究到底是如何稱呼,反正到時候戶籍沒了,護照也沒了,換成台灣的戶籍,台灣的護照. 事情就是這樣子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