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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3廣東深圳:外籍華人可保留關係繼續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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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4 12:30: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隨著移民的興起,深圳不少市民移民海外,社保關係該如何處理?深圳市社保局昨日解釋稱,參保人加入外國國籍後可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係,也可以繼續保留養老保險關係。只留養老關係者,符合領取養老金規定​​時,可按規定享受相應養老保險待遇。

保留戶籍者保留社保個人賬戶

根據社保法規定,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雖居住在國外但保留中國國籍和深圳戶籍的養老保險關係如何處理?對此,深圳市社保局解釋稱,保留中國國籍和深圳戶籍的,可以保留社保個人賬戶,等到符合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移民退保後回深工作可繼續參保

對取得外國國籍者,深圳市社保局解釋,根據國家規定,已取得國外國籍者可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將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但參保人也可以選擇保留養老保險關係。如果移居海外者再次回到深圳,出國前若終止社保的話,回國後繳費年限又要重新累計。如果參保人沒有終止社保,回到深圳重新工作的話,在未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在深圳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提供本人有效護照的,可以繼續參保,以前參保5年者,後面只需再參保10年,累計參保滿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在深圳領養老金。

每年一次到當地中國大使館認證

按目前的政策,男性職工在年滿60歲,女性職工滿50歲,社保繳費滿15年後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這意味著,到退休年齡,即使擁有別國國籍,參保人仍可回國申請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據悉,辦理退休後,退休人員在國外,社保經辦機構可以將其每月的退休金寄給參保人。而每年一次的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也可以在當地的中國大使館進行認證,之後寄送回國就可。

2013-08-04 03:33:28來源: 南方都市報 (深圳)



貼這個新聞的意思是,只要沒大陸戶籍了,就可以選擇終止社保,也可以選擇保留,那等退休的時候,如果保留的社保已經滿足領取的條件(比方繳交的年限和年齡等)那一樣是可以領取的,我想即使是拿台灣身份證了,也應該是同類性質,之是目前還沒有人分享。
發表於 2013-9-15 08:59:51 | 顯示全部樓層
因為參保人不申請退保會變成是社保局的"歷史遺留問題", 這些錢社保局不能吞也不能動.

已加入外國國籍者還可以去駐外的領使館驗明身分, 定居港澳的也可以回家去原戶口管理派出所開證明.

那大陸跟台灣沒有領事機構, 又不像港澳一樣方便. 怎麼去"驗明身分", 請發揮想像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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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5 11:16:42 | 顯示全部樓層
Clyde 發表於 2013-9-15 08:59
因為參保人不申請退保會變成是社保局的"歷史遺留問題", 這些錢社保局不能吞也不能動.

已加入外國國籍者還 ...

以前忘記在哪裡看到有人說,台灣大部分人都戶籍資料大陸都有了,你要辦理台胞證就需要提交資料,兩岸通婚也需要提交戶籍資料……

驗明身份,那大概至少知道人是從大陸註銷的戶籍遷往台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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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6 05:58:30 | 顯示全部樓層
kaka 發表於 2013-9-14 22:16
以前忘記在哪裡看到有人說,台灣大部分人都戶籍資料大陸都有了,你要辦理台胞證就需要提交資料,兩岸通婚 ...

社保局不是公安局...

它們不會知道你已經加入外國籍或是移居港澳台.

南都的報導還特意強調加入外國籍的每年還要去做領事認證才能繼續領養老金. 對社保局來說, 原本是用居民身分證參加社保的 XXX 突然變成某某國/某某地區來的 XXX. 那這樣如何來判定是同一個 XXX, 而不是某某國/某某地區來的同名同姓的 XXX?

除了做領事文書認證, 公證處公證, 和公安局的證明以外. 好像沒別的方法證明身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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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16 09:10:55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应该就是要通过公安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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