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證件有兩種情況可以$ ~; B4 b% y- y
第一是證件效期不足半年,可以申請換證' N5 b( d$ O, \4 M4 y1 i; ]* \3 c
第二是申請簽注,但是證件剩餘效期已經不足簽注的時間,則直接給你換發新證' n# }& r& ?, \3 a
1 D: {& @( ?5 ]4 B# k4 S
你的還有一年,則不符第一條,但如果你在台灣是居留階段,則你可以回去申請三年多簽的簽注,那你的證件只有1年了,不足以發放3年多簽的簽注,則他們會給你換發新證,然後貼三年多簽的簽注。
, f9 A0 f" f; ~" R l& E# \* X( [
所以你現在大陸的紫本裡面的簽注是什麼樣子的呢,如果已經過期,然後你在台灣是居留階段,則就可以回去申請三年多簽的簽注就可以了
; r1 U2 d6 U3 K$ |: i
' \& N6 O/ ~; i, _9 y% |5 F如果你大陸紫本裡面的簽注還沒到期,那是否可以回去申請三年多簽的簽注呢,這個我問我戶籍地的出入境管理局,他們告訴我說是可以,你申請新的,那舊的就失效了,而其他人分享的貌似也是可以,你那是否可以,擔心的話可以問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