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證件有兩種情況可以2 l( `# J C' m0 C+ R
第一是證件效期不足半年,可以申請換證: |" m9 {3 H/ j" h; q* M1 ` n6 z) B% {
第二是申請簽注,但是證件剩餘效期已經不足簽注的時間,則直接給你換發新證. h7 p0 l& v% g( Q
* y+ u: t) F) O, w: ^$ @& h你的還有一年,則不符第一條,但如果你在台灣是居留階段,則你可以回去申請三年多簽的簽注,那你的證件只有1年了,不足以發放3年多簽的簽注,則他們會給你換發新證,然後貼三年多簽的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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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現在大陸的紫本裡面的簽注是什麼樣子的呢,如果已經過期,然後你在台灣是居留階段,則就可以回去申請三年多簽的簽注就可以了, V) b5 ?* Q+ ?. r& \6 h$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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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大陸紫本裡面的簽注還沒到期,那是否可以回去申請三年多簽的簽注呢,這個我問我戶籍地的出入境管理局,他們告訴我說是可以,你申請新的,那舊的就失效了,而其他人分享的貌似也是可以,你那是否可以,擔心的話可以問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