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追夢詩人 於 2015-7-22 16:0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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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每個地方的派出所做法不一樣。
, ^: [0 p$ j* p( X/ A我在西安,是上週五去派出所開的 “無犯罪記錄證明” ,因為我是集體戶口,所以要的資料是:
# j2 Q# K$ S1 W- J' X0 U5 ~' _1、身份證0 e8 e: x4 R3 ^* i
2、戶口本6 Y5 E: e. h$ t$ b7 _% c
3、集體戶口(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很簡單,他們立刻就打印出來了)
6 Z, E% O. h- i* p: [5 ]4、工作單位或居委會開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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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是先到派出所旁邊的人才交流中心開了證明,又去居委會開了證明。(其實居委會的不算是證明,只是介紹信。抬頭寫XXX派出所,內容:XXX在我社區哪裡居住。 請接洽。)1 ?9 `- e3 [6 d8 O, l6 |; \
! d( E) ^" F) g2 E8 ?拿著以上四樣東西 去派出所, 他們有制式的單子,填了一下我的信息 蓋了章就給我了。沒按指紋,有拍照。% _1 _9 ]9 V. T+ X2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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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就拿去公證處做公證, 公證處很專業。一說要辦涉台公證,他們就知道。特別是“在大陸居住期間無犯罪記錄” 這一點他們也都知道, 我也強調了一遍。公證書很簡單,上面寫的不是 最近五年內,而是寫,XXX至2015年7月17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居住期間無犯罪記錄。 此公證書用於台灣。 w8 K/ s1 R/ x- H
: X3 {6 W5 y& Y, _1 k* ?2 M我今天上午把公證書正本取回來了。 副本他們就寄往海基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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