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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7 2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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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了解如下:
(不斷更新)兩岸通婚詳細流程【從單身證明公證一直到辦理依親居留】
http://www.xinzhumin.com/forum.p ... 49&fromuid=3292
(出處: 新住民大陸配偶論壇)
2.我簡單說下:
2-1.你先拿你結婚對像身分證及父母身分證影印本在回台灣
2-2.去你在台灣最近的公證處,辦理你單身證明及無血緣關係公正書.辦好會給你一份副本,其他份會由公證處轉到台灣海基會寄往大陸廣東省公證協會.
2-3.你在辦理單身證明公證處,那裡會有大陸廣東省公證協會連續資料提供(你問一下,拍照下來)
2-4.過3~4星期問一下大陸廣東省公證協會,你的公證書到了沒?也可問起在廣東省民政局辦理涉台婚姻在那裡.(注意是"省"民政局可以辦理涉台婚姻,或變成"市"民政局可辦也行,就是要能辦理"涉台婚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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