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台灣辦完了結婚登記和依親居留證,現在人在台灣,還沒有回去大陸過,但工作較忙不好請假,可以把台灣通行證寄回去辦探親簽注么?5 A, P5 ^2 G% L"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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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細節問題:* i* \' I( {: A+ W! ]% d
1、寄回去請家人待辦好像可以,但是我大陸通行證上最後一次探親的簽注只有出境沒有入境章,出入境管理局能接受辦理么?" q- j- q, R" \7 H, u
2、如果可以辦,那么本本上就有2個簽注,一個之前的出境一次的,一個全新的,那我回大陸的時候,大陸海關會蓋哪個簽注的章?- H6 i# s& v#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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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回去辦理要5-7個工作日,實在沒有這麼久的假期,不知道有沒有辦理過類似狀況的姐妹可以幫忙解答。感謝啦 W( E7 m- Y; m
之前山東濟南好像問是不能代辦。 0 s* [; C' S7 O2 v, |+ j8 O以前的時候,說申請的時候他們要拍本人的照片。! M" N! S* a4 p1 b) `
後來行不行不知道,或者我記錯了。+ q' s1 F1 z3 ~' t. D. u
總之問問比較好 ( B) |3 {4 Q# _%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