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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起 居家檢疫須1人1戶違者最重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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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18 16:21: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30日電)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明年1月15日起台灣民眾入境登機前要附檢疫居所證明,要以集中檢疫和防疫旅宿為原則,居家檢疫者需1人1戶且簽切結,若無1人1戶,最重可罰百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記者會宣布,日前搭華航從英國回台灣的武漢肺炎確診者經基因比對驗出變種病毒,因此有必要調整邊境檢疫措施。

從110年元旦起,禁止無居留證外籍人士入境,但台灣民眾的外籍、陸港澳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經專案許可者不在此限。

陳時中說,除了限制外籍人士入境,台灣民眾返台,也要加強檢疫管理。從110年1月15日起,登機要檢附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及防疫旅宿為原則、居家檢疫則需1人1戶且經切結),也必須附搭機前3天內核酸檢驗報告。

現行返國民眾需居家檢疫者可回家檢疫,但若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或無個人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

明年將上路的新制則要求,登機前就要檢附檢疫居所證明,如果沒有附,可依法裁罰新台幣1到15萬;若沒有做到1人1戶,則是違反居家檢疫,可罰10萬到100萬。(編輯:陳仁華)1091230
強化居家檢疫措施.pdf (1.07 MB, 下載次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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