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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 我已取得台灣身分證,想申報扶養大陸父母,但因父親是繼父,且我並未跟繼父姓(跟親生父親姓),這樣我可否申報扶養繼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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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4 13:46: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依財政部相關規定,所得稅如欲申報扶養大陸繼父,須符合在臺共同居住之條件,如繼父居住在大陸地區,未能與申報人在臺共同居住,則不能申報扶養大陸繼父,詳細內容請逕洽詢財政部賦稅署(02-23228000)。

2010.03.02

來源: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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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手機版|新住民大陸配偶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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